法律分析:一、犯人在看守所每天都干些什么
1、犯人在看守所的生活安排如下:
(1)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
(2)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3)何时睡觉没有明确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二、看守所会见规则有哪些
1、罪犯与其亲属、监护人会见,每月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的人员不超过3人。因特殊情况需应当延长会见时间或者增加会见人数的,须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2、罪犯与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的,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应当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并在48小时内予以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