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内设机构较为齐全。在这些机构中,确实存在一部分人员被称为“书记员 ,主要负责协助检察官完成某些具体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协助检察官进行案件调查、审查等工作;2. 协助检察官起草法律文书,整理案卷材料等;3. 对案卷文件进行管理、归档等工作;4. 协助检察官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沟通协调等。需要指出的是,在职业发展方面,“书记员 并不是检察机关的正式编制岗位,而是一种非正式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以,书记员的职务等级、职称与考核等问题都与检察官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九条 担任法律职业的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后录用,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