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电话:64013667;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西直门南小街20号电话:66206127;崇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珠市口东大街16号(大都市街南七楼)电话:67074654;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宣武区南菜园街51号电话:83975475;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朝阳区霄云路34号电话:64632521;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号电话:82071188转8605;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1号电话:63812538;石景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石景山区杨庄村西口电话:68878254;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大兴区兴丰南大街54号电话:69202199;门头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13号电话:69843716;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5号电话:69311613;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运河东大街85号电话:81537028;怀柔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怀柔区开放路86号电话:89686060转1003;密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新西路32号甲电话:69042102;平谷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平谷府前西街9号电话:69962925;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昌平区政府街3号电话:69741039;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顺通路工商行路口西200米路南电话:89443131;延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延庆县高塔路80号电话:69174292;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电话:67880189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