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认购书不是必须购买。但是如果认购书根据法律规定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需要按照约定进行买房。如果随意反悔,应根据认购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在法律上被定性为预约,那么通常情况下要交付一定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担保,如果买受人不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其交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如果出卖人收受定金,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丧失定金的情况下,不再购买商品房。
一、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没有购房资格签了购房合同应该:
1、如果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前知道自己没有购房资格,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损失赔偿责任,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签订后出现限购政策,属于双方不可归责的原因,双方无需承担责任,应返还定金;出卖人知道自己没有购房资格的,也应当返还定金;
3、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因一方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根据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当事人双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开发商不网签该如何办
如果开发商办不了网签其房屋很有可能存在问题,最好不要购买。在进行房屋购买时需要进行网签,这是法律的规定。对于开发商不网签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开放商的责任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根据规定来进行了解,才能清楚具体的违约赔偿。及时的办理网签,能够保证自己的权利,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的出售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