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是指纳税单位和个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用欺骗、隐瞒等手法逃避纳税的行为。“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两者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偷税”是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漏税”则是无意发生的漏缴行为。
(2)处罚不同。对于“漏税”的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而对“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新《刑法》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