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国家医保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异地就医时享受相同的待遇,并能够获得报销比例不低于本地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克拉玛依市,异地就医报销待遇比例为90%。具体来说,在异地就医前,需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审核,持有《北京市跨区域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结算备案凭证》进行报销。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医保卡类型,如北京市统一社会保障卡(居民医保)和北京市统一社会保障卡(职工医保)等,其所享受的报销待遇可能略有不同。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的疾病,如肿瘤、尿毒症等,可以享受更高比例的报销待遇。具体标准和办理流程可到当地社保机构咨询了解。
【法律依据】:
《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由目的地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异地就医前需持有跨区域就医备案凭证,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支付标准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