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原告地址应该填户籍所在地还是居住地 您好,需要写经常居住地! 居住地 应该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办理立案需要提供起诉状,起诉状中必须包含被告的联系方式,一般要求提供经常居住地(常住地址),如确不清楚,至少应当提供户籍地址,以便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查询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可以通过向公安部门查询人口信息(含户籍信息和暂住证登记信息)的方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假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常年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那么原告可以向被告的常年居住地法院起诉,假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原告不知道其实际居住在什么地方的,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