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二)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四)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五)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这一点,在夫妻一方订立遗嘱时特别应当注意,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很多财产都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这时候,订立遗嘱的一方应先将共有财产分开,只对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遗嘱处分。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一方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不能将整套房屋进行遗产分配,而应当先将此房屋按平分的原则一分为二,再对其中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那一半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遗嘱处分。如果直接对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遗嘱就会因为处分的是他人财产而无效。
某公民死亡的时候,若是留下了合法的财产,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的规定去处置遗产。具体来说,如果遗嘱存在且有效,那么就需要按照死者的意思来处理其留下的财产。
一、老人遗嘱财产给孙子合理吗
老人遗嘱财产给孙子是合理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订立遗嘱的人是具有一定的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主要是指订立遗嘱的人是具有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而订立遗嘱说到底就是一种民事行为,自然能力也就是其是不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行为精神正常的人。只有当订立遗嘱时此人具备遗嘱能力,其所订立的遗嘱才是有效的,即使在后来这个人丧失了遗嘱能力该遗嘱还是有效的。
2.遗嘱必须出自于订立遗嘱人的自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遗嘱当事人必须是出自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同时也意味着如果订立遗嘱的时候,这个人的遗嘱是受到别人的暴力胁迫、欺诈蒙骗而订立的,或者是订立遗嘱后,其它人自行对于遗嘱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伪造等违背订立人的真实意思的情况,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自然就没有所谓的法律效力。
3.遗嘱订立人处分的必须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如果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对于不属于自己的其他人的财产或者是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做出了处置,显然这样的处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遗嘱人可以处置的就只有自己的财产,遗嘱人无权干涉别人的财产处置。
4.遗嘱人订立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订立的遗嘱不得取消剥夺既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不具备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原本所有的继承权利。这其实是体现了一种人道主义的考量,虽然遗嘱人对于自己的财产的处置行为是一种自由的意思表示,但是还是需要受到一定限制,这属于法律的强制规定。当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遗嘱人订立遗嘱时,遗嘱内容不能违反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功德。如果遗嘱人违反了就意味着遗嘱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