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2021年8月11日起,如您计划搭乘国航(含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实际承运国内进京航班,须凭“北京健康宝”绿码办理乘机手续;如您计划搭乘的国内进京航班始发地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有中高风险地区,则您须凭“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乘机手续,并在抵京后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防疫要求。我们将在您办理乘机手续时严格查验以上证明。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国内经北京中转的旅客。“48小时内”按照您的核酸检测采样时间或报告时间至您搭乘航班的计划起飞时间计算,如始发地当地政府对“48小时内”的计算另有规定,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