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一个经营场所对应一个许可证,分店办证也实行“一店一证”制度,必须严格按照烟草证上的注册地址开展卷烟经营活动,并且必须注意“人证合一”,并且烟草证不能外借他人使用。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七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依法生产和经营烟草专卖品。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