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自诉人系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或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如被告人系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或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诉讼请求:(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