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标准如下:
1、法院对婚姻案件是否判决离婚,不仅取决于一方的态度,也不是一方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判决离婚;
2、在当事人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法定情形,答辩人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3、但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法律规定的法定离婚是由,即使当事人不愿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