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当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欠税,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照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册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送人民法院。
一、法人代表的公司债权找不到了,股东是否有权出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被吊销后能否作为被诉主体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法人资格存续,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