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的区别
(一)属人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1、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只要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依照犯罪地的法律是否应受处罚,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只是对于轻罪,可以不予追究。
2、关于最高刑的标准,应当根据罪行的轻重分别适用我国刑法规定的不同条款和相应的量刑幅度来确定。
3、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适用我国刑法。
(二)保护管辖权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适用保护管辖原则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
2、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
二、刑事管辖原则
我国刑法亦不例外。由于各国社会政治情况和历史传统习惯的差异,在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所主张的原则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具有以下原则:
(一)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二)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三)保护原则
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四)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