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主要是对自己在行政和经济上有所限制,对于其家人而方,主要是会祸及子女,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二、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法院审查同意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有纳入期限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