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具有的特征: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五)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担保物权具有哪些特征
担保物权的特征如下: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
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借款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人民不是我国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则使用外币。
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
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实体法抗辩权有哪些分类
实体法上的抗辩权的分类: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二、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四、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五、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抗辩权成立的事由有哪些
抗辩权成立事由一般有以下几种:
1、正当防卫;
2、紧急避险;
3、受害人过错;
4、第三人过错;
5、不可抗力;等等。
抗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抗辩权的保护方式有:
1.对于不经过司法程序,在当事人之间直接提供或相互交换担保书,担保函直接出具给债权人的处理方法;
2.当债权人决定提起诉讼时,应同时将担保人列为被告,一并起诉,并表明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理由和依据;
3.通过诉前保全获得担保的,债权人在起诉时,应主动将担保人列为被告;
4.通过诉讼保全获得担保的,法院可以通知担保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