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但是有条件。补交前面月份您必须有单位,单位有跟您签劳动合同,有发工资的工资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木有交可以要求单位缴纳,补缴费用是根据单位给您发的工资做为缴费基数来计算。补缴有滞纳金,滞纳金的算法:1、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2、 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
3、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万分之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