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有:收养人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手续是: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相关证件;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法律依据:_x000D_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_x000D_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_x000D_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_x000D_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_x000D_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_x000D_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_x000D_
(五)年满三十周岁。_x000D_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_x000D_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_x000D_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