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纠纷能否仲裁
继承权纠纷不能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继承纠纷可以仲裁吗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里就有明确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遗产继承纠纷是否可以仲裁
不可以。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而约定进行仲裁是无效的,因为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 ? ?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1、配偶,即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或妻;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尽主要抚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什么是继承? 什么是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是指其遗产将被他人继承的人。任何公民只要死后遗留有遗产都可成为被继承人。在这里,“任何公民”指的是在法定继承关系中,不论性别、年龄、精神状况、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如何,也不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被继承人。但是,要在现实中成为被继承人须具备的条件是:
(1)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公民死亡时必须留有个人合法财产。
(3)遗产有人继承。
因为在无人继承的情况下,遗产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此时,死亡的公民也不能成为被继承人。需要注意的是,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就不是“任何公民”了,立遗嘱人必须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即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是不能立遗嘱的,即使立下了遗嘱也不能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不能被法律承认。
《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