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由于左侧车辆行驶路径较长,如果右侧车辆不让左侧车辆向前行驶,则左侧车辆将在交叉口中间停留更长时间,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2.由于法律和安全原因,右转要让左转车先行。在没有方向信号灯的交叉口,机动车辆应先让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过。右转和相反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允许左侧车辆向前行驶。
3.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两辆车在直接方向相交,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执行让右原则。所谓“向右行驶”原则是指当两辆车同时驶向交叉口时,左侧车辆必须让右侧车辆向前行驶。由于国产车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在驾驶员视野中,左列“靠近车主,遮挡视野大,右列”远离车主,遮挡视野小。因此,左车更容易检测到右车,这是一个视觉上的劣势,所以留下空间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