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放管服】实施以来,车辆异地转籍可以网上信息传递,车主可直接到转入地的车管所办理,无需再到迁出地的车管所验车、提取资质档案等,极大减少群众往返两地所带来的麻烦。
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适用对象是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微型载客汽车(包含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其他机动车的登记业务仍需要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办理机动车转籍所需材料:
身份证
车辆登记证书
需查验的车辆
行驶证(回收)
车牌(回收)
车辆转籍申请方法:
1、转出地申请:在转出地车管所提出申请,不需要在转出地验车,直接到转入地提交所需资料、机动车辆,提交相应的资料办理转籍业务即可。
2、转入地申请:在转入地车管所提出申请,然后交车检验,并收缴原机动车号牌。
3、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办理提出申请。
办理车辆异地转籍注意事项
●在提交申请前,应该先把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转入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验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对于不属于6年免检车辆,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所属人2人以上的(如夫妻双方共有),还应当提交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夫妻双方共有的,可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代理人代办车辆转籍,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对于代办人单位还应当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