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受伤导致身体机能损害或者造成残疾的人,在获得相应治疗或恢复后,可以按照一定标准获得赔偿金的一种方式。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应该根据《伤残程度鉴定标准》、《工伤职业病致残与评定》等规定进行,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严重肢体功能障碍、较重伤及其他轻微伤等四个等级。在伤残赔偿方面,根据不同伤残等级和受害人的实际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赔偿。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要给予一定的抚养费和生活费等支持;而对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则需要根据其伤残等级和实际受损情况进行赔偿。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都存在责任,则需要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责任份额。此外,车辆保险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与具体保险条款有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