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二十,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的种类有:
1、立约定金;
2、约定金;
3、解约定金;
4、违约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