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找不到债务单位了,证明借款的证据充分的,找不到债务人的,法院可以以公告的形式向对方送达传票,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程序。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必须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据、借据、收据、银行汇款记录等书面程序都能反映欠款和汇款情况。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失去了胜诉的权利。胜诉后,对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间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