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个人所得税汇算是指纳税人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根据实际所得情况重新计算其应纳税款和已缴纳税款差额,然后补缴或退还多余部分的过程。个人所得税汇算主要分为两类:全年一次性汇算和分次汇算。全年一次性汇算是指纳税人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时,向税务机关申请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分次汇算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变更计税依据或者在不同地区享受多种税收优惠政策,需要通过分次汇算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需要纳税人提交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所得情况,计算其应纳税款和已缴纳税款差额。如果应补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缴纳;如果存在多余部分,则可以申请退税。需要注意的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过程中,纳税人需要认真核对自己的所得情况,如有虚报、漏报等情况,将会被追究相应的税务罚款或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