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告:李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区XX镇XXX大道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手机:XXXXXXXXXX被告:黄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区XX村下里兜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XXXXXXX元;
2、从XXXXX年X月X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XXXXX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此致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