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临时工属于雇佣劳动,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既然雇佣关系成立了,医药费也应该老板承担。如果老板不履行责任,可以按雇佣关系去法院起诉,但是要有一些证据,比如其他工友的证言,以及伤残鉴定。鉴定的话起诉到法院以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或者请律师,律师也可以委托鉴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