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如果丢失了其中一本,可以根据另一本办理离婚。如果两本都丢失,协议离婚可以先办理结婚补办手续,再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矛盾较大,这时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再去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