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出版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出版淫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出版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出版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以会员制方式出版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一百人以上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