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重点管理纳税人中的3级纳税人: (一)连续3个月零申报且信息系统涉税风险识别结果异常,风险等级为高的持续经营纳税人; (二)发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经营项目或经营地址变更且信息系统涉税风险识别结果异常,风险等级为高的持续经营纳税人; (三)不符合特定纳税人标准且信息系统涉税风险识别结果异常,风险等级为高的持续经营纳税人; (四)当月初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当月增版增量的纳税人; (五)重点监控数据异常,且有其他异常指标的新办纳税人; (六)除特定纳税人以外,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百万(含)以上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