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一定的技术努力,该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因此为维护司法公正,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并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法院准许,法医鉴定后还能再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