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职务类犯罪是指在公务员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力,从而实施犯罪行为。常见罪名包括但不限于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渎职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的情况。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务员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资金占为己有或者非法使用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超出职权范围,利用职权谋取个人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核准,收受公众存款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职务类犯罪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侵蚀了原本应该公正、廉洁的职权。因此,在职务活动中,公务员必须恪守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一切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