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工资,而不得以其它形式发放,除非与职工另有约定或者特殊情况需要。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方便管理和监督、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公平的原则,同时也是落实税收和社会保险缴纳的要求。实际上,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现象并不鲜见,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出于一些私利的考虑而做出这种选择。常见的原因包括为了逃避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或者为了绕过监管部门的审查。然而,这种做法存在很多风险和不便。首先,现金工资容易造成财务不透明,难以监管和管理,存在违规行为的可能。其次,现金操作也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安全风险,例如偷盗等问题。最后,如果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职工也难以享受到相应的税收和社会保险待遇,受到了损失。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工资,同时关注相关税收和社会保险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办法,按月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并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出具工资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职工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