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xxxx年x月x日x时x分,xxx驾驶x号x车沿x线由x向x行驶,行至x处道路时,与由x向x的xxx相撞,致xxx的交通事故。经xxx的亲属与被害人xxx的亲属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且已经按照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家属的损失,取得了xxx的近亲属xxx的谅解,表示不再追究xxx 的民事赔偿责任,并积极配合到公安、司法机关提出建议,不再追究xxx的刑事责任。
谅解人:
xxxx年x月x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