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相信许多人都听说过父女之间因种种矛盾的爆发而导致父女之间断绝父女关系的行为,那么断绝父女关系怎么办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断绝父女关系怎么办理我国《宪法》和《民法典》都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直系血亲是基于自然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等,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不能人为地予以解除。
如果父子属血亲关系(亲生父子),没有哪部法律有解除父子关系的程序规定。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可以消除的。例如,未成年子女与他人之间形成合法收养关系的情况下,亲生母子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消除。除此以外,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消除。
如果是养父子关系,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解除父子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继父子关系也可参照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除。
例如,《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既然法律规定了父子关系是法律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那么,显然是“断绝”不得的。
三、亲属关系证明格式亲属关系证明
XX公证处:
我单位职工(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一)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或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二)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
XXX的原配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如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三)XXX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况)。
(四)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五)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出证明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出证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