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签过三次以上劳动合同属于永久合同吗
劳动合同签订3次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永久合同。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胜任工作的
8.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