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十层(含十层)以上的建筑物,应当建造“满屋红”防空地下室,可以根据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数计算;2、十层以下的建筑物,其地基深度应按其面积的3%(包括地下)建造3米(含3米)以上;3、10层以下的建筑物,地基深度不得超过3米,并应按其面积的2%(包括地下)建造;4、单项建筑工程(地上建筑预计面积以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建造。
2、如果建筑物既有高层建筑物又有多层建筑物,则应根据上述要求进行垂直分区。
3、5、为社区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市政车站等,不得与防空地下室建设相结合。
4、如果上述各项与其他建筑物结合使用,则应扣除其面积指标。
5、6、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仓库,车站,地下指挥所等,包括具有永久屋顶入口和出口的相应建筑区域,并按其上,外墙(包括轻井,防潮层和保护墙)计算出外围水平区域。
6、对于整个区域,应计算层高超过2.20M的区域;层高小于2.20M的区域应计算为1/2区域。
7、7、拟用于民防的建筑面积=高层建筑的基础面积,按100%(有或没有地下室)+1层-3层计算。
8、如果地下室的深度小于3米或没有地下室,则按基础面积的15%计算;8、如果深度超过3米,则以基础面积的100%计算;9、如果地下室埋在地下3米以内或没有地下室,则地板为4-6层,按基础面积的35%计算;如果深度超过3米,则以基础面积的100%计算。
9、 人防工程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然而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要求,才能达到防护目的。
10、待蔽人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在得到转入战时状态的预警号令后,要保持沉着镇静,服从城市人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迅速而有秩序地做好防护准备。
11、2、准备好进入人防工程掩蔽应携带的物品:包括密闭存放不易腐烂的食品和饮用水,个人常用药品,手电筒,可用作个人防毒的器材,个人生活必需品以及证件等。
12、切忌携带有味、易燃易爆物品。
13、带入工程的包裹体积不能过大,要便于进出工程。
14、3、要懂得各种防空警报信号及其相应的行动内容,熟悉自己待蔽工程的位置、通往工程最短的路线,以及人防工程入口白天、黑夜的识别标志。
15、4、听到空袭警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进入近的人防工程。
16、进入人防工程时,要保持镇静,服从人防工作人员的组织指挥,切忌在工程口部造成人员混乱和拥挤,影响进入工程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