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3、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4、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而付出更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赔偿,另一方应以赔偿;
5、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
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