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年龄在35-64周岁的农村户籍在籍妇女;
2、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宫颈癌IB级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患病妇女;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146元的妇女,且能够由乡、村两级政府开具贫困证明;
4、此前没有得到过“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