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或者终止妊娠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或者承担;
因为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对任何堕胎造成精神损害的依据。
但是堕胎手术会对女方身心造成较大的伤害,但就此向男方索赔医药费缺乏法律依据。
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
作为成年人的双方应当知道性行为和堕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所以在此律师给女性提供一些建议,女性一定要懂得自重、自爱。
一、男方在婚外生育侵犯什么权
男方婚外生育侵犯了女方的生育权。
生育权是指生育主体享有依法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以及根据权利生育或不生育并因此受到侵害、阻碍时,有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侵犯了对方生育权的行为:
1、夫妻双方协议生育无法达成一致,可作为法定离婚的情形之一准许其离婚,但不作侵犯生育权的认定。
2、在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妻子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夫妻一方与第三方婚外生育这三种情形下,都应当认定侵犯配偶一方的生育权。
3、夫妻合意怀孕后,丈夫突然死亡,公婆为传宗接代阻止儿媳堕胎,此时妻子一方可以自由决定生育还是放弃生育。
也就是说,生育是权利,不生育也是权利。在性质上,生育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人身权范畴,同时生育权也是一项自由权。
二、隐瞒堕胎算无效婚姻吗
1、女方隐瞒堕胎不算无效婚姻,在婚姻中女方存在过错,男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或者是到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赔偿,涉及到财产分割,女方作为过错方,应当给予男方相应的赔偿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