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撤诉一般六个月后才能起诉离婚,但是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以随时起诉。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1、男方起诉离婚,法庭上女方还是不同意,法院会先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2、如果法院判不离,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男方是只有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有了新情况和新理由,那么就不用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3、再次起诉是否会判离是需要依据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二、在什么情况下女方不可以起诉离婚
以下情况下女方不能起诉离婚: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女方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女方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男方是现役军人,女方想要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在哪些情况下女方不能起诉离婚
女方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况:
1、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女方作为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女方作为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女方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没有经过军人同意且军人也没有重大过错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