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召开“机动车非法改装及噪音扰民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重申了郑州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规定。
发布会上,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保介绍,2007年11月15日,郑州市发布通告,规定除执行公务的摩托车之外,郑州市一律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行驶。
发布会后的提问环节,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管理处民警岳艺雨在回复记者提问时表示,郑州交警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对摩托车及其他违规上路车辆进行严管严查严处。
根据发布会上的内容和市民疑问,顶端新闻整理了以下关键信息:
1、郑州市“禁摩”的范围?
郑州市城市建成区道路上禁止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通行。
2、郑州市“禁摩”的依据?
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违反“禁摩”政策会受到什么处罚?
在郑州市城市建成区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会被处以200元罚款。
4、有正规牌照、手续齐全的摩托车也要禁止吗?
除依法执行公务的摩托车外,所有摩托车禁止在郑州市城市建成区道路上行驶。
全国有200多个城市“禁限摩”
从1985 年北京首次以地方行政法规形式颁布“禁摩令”开始,到目前为止全国有200多个城市加入“禁限摩”阵营。
天津市:外环线以内禁摩;
无锡:市区禁止;
常熟:明令禁止不能进市区;
杭州:除余杭萧山富阳临安外禁摩。
值得一提的是,陕西省西安市2009年实施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中,对摩托车进行了禁止。但2017年11月23日,西安市宣布上述“禁摩令”失效,是为数不多的解禁摩托车的城市。
但在郑州,《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禁止拖拉机、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畜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郑州市禁摩时间轴:
1997年5月1日,郑州市公安局出台《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的通告》规定:自1997年5月1日起,停止为市区摩托车注册登记。
2007年11月15日起,除公务需要使用的摩托车外,郑州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一律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
2012年9月20日,郑州市政府通告,禁止摩托车在郑州市限行区域通行。
2015年8月1日,郑州市四环内禁止没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通行。
2024年9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召开“机动车非法改装及噪音扰民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重申了郑州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