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办理流程如下:
1、到社区受理网点申领社会保障卡;
2、申请人申领社会保障卡时,应当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现场核对本人姓名、国籍、民族、性别、相片等信息,并提供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确认后由社区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将申领信息上传至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
3、申请人也可以到银行受理网点或者在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分别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核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八条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
第九条申请人可以到社区受理网点申领社会保障卡。申请人申领社会保障卡时,应当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现场核对本人姓名、国籍、民族、性别、相片等信息,并提供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确认后由社区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将申领信息上传至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
申请人也可以到银行受理网点或者在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第十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申领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分别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核验。
核验通过的,由市信息服务中心制卡。核验不通过的,由原受理网点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网上受理的,由市信息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自核验通过之日起30日内,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和发放。
第十二条持卡人可以到社区受理网点、银行受理网点或者通过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电话等方式开通社会保障功能;在网上服务平台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应当到社区受理网点或者银行受理网点开通。
第十三条社会保障卡可以用于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事人才、居民健康管理等事务。
鼓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通过社会保障卡加载业务功能,逐步扩大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
第十四条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相关服务银行,开通社会保障卡的金融服务功能。
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服务功能后,可以用于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