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所谓的“三赎基督”, 它是门徒会的另称,也叫“三赎教”、“蒙头教”或“二两粮教”,是陕西耀县(今耀州区)农民季三保冒用基督教名义,在1989年而创立的一个邪教组织。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如果遇到了邪教组织的各种反动宣传,我们要理性分析,明辨是非,不信、不看、不听、不传。每个人都应该做到崇尚科学,参加合法的社团组织,参与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包括体育健身活动。大学生绝不能参加邪教组织、会道门组织或其它以祛病健身、修心养性为幌子的非法组织活动。要经常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防止上当受骗,防止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你如果发现有人利用邪教组织、会道门或封建迷信蒙骗群众,危害社会治安,要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或学校保卫部门举报。如果你的亲戚朋友参加了邪教组织、会道门或搞迷信活动,你应当及时规劝他们尽快脱离非法组织,中止非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也就是说,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