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的种类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剥夺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吗?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以上就是对附加刑的种类问题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