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
1、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2、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3、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4、运输合同的不可拒绝性;
5、法律适用的特殊性。由于运输业的特殊风险,法律特别保护承运人的一些权益。因此,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的,应当遵循普通法和特别法的适用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二十六条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