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借钱不还,法院已经强制执行了还是不还怎么办

律师回答
摘要:民事判决、调解书和公证债权文书都应当被履行,拒不履行者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如债务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中止执行,待有财产时再继续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6、238条。
借钱不还,起诉胜诉了,对方还是不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确认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可以中止执行,当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继续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延伸阅读
处理朋友拖欠债务的法律途径
处理朋友拖欠债务的法律途径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可以与朋友进行私下沟通,提醒他们还款,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借条或转账记录。如果朋友仍然拒绝还款,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并委托律师代理您的利益。一旦法院判决朋友还款,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措施强制朋友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朋友仍然不还款,您可以通过申请查封、扣押财产或请求薪资扣除等方式追回债务。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途径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当借款人拒绝还款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可以中止,待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继续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时,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时,对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途径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强制执行

借钱不还应该怎样强制执行朋友借钱不还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查看全文

欠钱不还法院已经执行了还不还钱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从你实际收到判决之日起算有关期限。如此在你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无人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期限届满(被告不主动履行)之日起的一年内,你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欠钱不还法院已经执行了还不还钱怎么办

律师分析: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从你实际收到判决之日起算有关期限。如此在你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无人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期限届满(被告不主动履行)之日起的一年内,你应...查看全文

朋友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有用吗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是有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查看全文

朋友借了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朋友借了钱不还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提起诉讼,同时应当提交证明借款的证据。法律依据: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_x000D_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_x00...查看全文

朋友借了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借了钱不还的解决方法如下: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2、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债权人多次催款之后依然要不回钱,是可以携带证据和起...查看全文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还是没钱还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暂时中止执行 欠款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查看全文

法院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1、法院强制执行后老赖还不还钱,如果老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可依法对老赖判处刑罚。一般构成该罪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查看全文

朋友借了钱不还有什么办法?

法律解析: 1、到期直接开口。2、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3、反向借钱。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如果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拒绝还款时,债权人就要想办法追讨欠款了。实践中,应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避免错过了时效。 ...查看全文

朋友借了钱不还有什么办法?

律师解答: 1、到期直接开口。2、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3、反向借钱。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如果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拒绝还款时,债权人就要想办法追讨欠款了。实践中,应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避免错过了时效。 ...查看全文

一个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律师分析: 朋友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查看全文

一个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朋友借钱但不还钱,他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在判决后仍不归还钱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另一方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拒绝执行,则涉嫌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查看全文

借钱给朋友,朋友不还钱怎么办?

律师分析: 如果朋友借钱不还,首先应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已各种借口不还钱,则当事人可以向该朋友发律师函,这样能够起到一定的催促的作用。如果朋友无论如何都不还钱,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是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查看全文

借钱给朋友,朋友不还钱怎么办?

律师分析: 如果朋友借钱不还,首先应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已各种借口不还钱,则当事人可以向该朋友发律师函,这样能够起到一定的催促的作用。如果朋友无论如何都不还钱,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是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查看全文

朋友借了我钱,不还怎么办?

如何有效追讨债务并保护权益?协商要求还款,催促违约方及时履约,保留借款凭据作为债务纠纷证据,起诉违约方至法院并要求支付利息,查询对方财产状况并申请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意见》,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查看全文

朋友借了钱不还怎么办呢?

律师分析: 朋友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查看全文

借钱给朋友,朋友不还钱怎么办有借条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查看全文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1、朋友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还款;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2、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的解决途径具体为:1、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不还钱的,那么首先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2、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查看全文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中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债权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前去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应保存好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