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行为属于骗婚:当事人主观上存在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的故意,客观上实施欺骗手段,隐瞒债务纠纷、性取向、身体缺陷、重大疾病等情形,与另一方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