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登记在公司名下,既然已经登记在公司名下,则该部分财产系归公司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公司也属于法律上的“人”,故此,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其次,关于公司股权如何分配的问题,这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该股权系一方婚前取得的,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在婚后,股权产生的孳息及自然增资属于个人财产,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该股权系婚后取得,那么,一般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为:
(1)折价补偿,一方取得股权,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协商不成的,需要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2)股权分割。在夫妻之间分配股权,不另行补偿,如果一方非股东,需要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
(3)对股权进行拍卖变卖,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总的来说,车子属于公司,无权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