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为了美化城市环境,方便市民出行,市住建局铺排了38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6月底前完成建设,以良好的城市环境喜迎建党100周年。
2、这38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既有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花卉路—川河路)道路工程、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靳江河路(莲坪大道—绕城高速)等3个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项目,又有沙河大桥二期、银晟路、梧桐路等17个城市路网项目,还有马栏山公园、会展核心区景观工程、梅溪湖水环境治理工程等7个社会民生项目。
3、时代阳光大道是长沙城南一条东西向交通主干道,此前只修到了花卉路、李家塘收费站附近的栗塘小区,东延后将扩至川河路,长约2640米,为双向六车道。项目预计6月底全线通车,建成后将成为长株潭融城区域一条重要通道。
4、靳江河路(莲坪大道—绕城高速)南起长潭高速,北至绕城高速,全长6971米,为双向6车道城市主干道。目前项目已完成沥青摊铺,正进行施工扫尾,建成通车后将为大王山片区提供交通便利,同时对进一步完善大王山片区南北向道路网格、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